第二轮巡察组向堰塞湖公司反馈巡察情况
本网讯 (纪检监察室 董芮伶 报道)根据公司党委要求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公司党委第二轮巡察组于8月20日至9月19日,对堰塞湖公司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19日,向云南水投牛栏江堰塞湖工程建设管理公司(简称堰塞湖公司)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反馈意见会议上,巡察组组长林传河要求,堰塞湖公司党支部要强化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一是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和“组织力提升工程”;二是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落地生根。理顺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聚焦纪检监察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要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合同签订程序、规范财务管理、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规范公司薪酬管理、规范临时用工和借调人员管理、规范考勤管理;四是要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内控管理,做好各项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将制度建设作为常态工作来抓。要求堰塞湖公司党支部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被巡察企业堰塞湖公司总经理陈文晋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认真整改。一是认真研究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员,逐项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限期进行。二是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规矩意识、法制意识,更加规范公司管理程序、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提高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增强干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助推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增强全面完成堰塞湖整治工程建设任务的决心和信心,团结和带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奋发有为,全面完成堰塞湖整治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