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大到堰塞湖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
本网讯(堰塞湖公司 张永松 报道)7月26日,昭通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张进、副主任委员孔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马平、副主任委员李想一行到堰塞湖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现场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孔令欢,鲁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朝明、鲁甸县政府副县长张虎等领导参加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观看视频、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堰塞湖公司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运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等方面情况进行了系统调研与检查。
检查组对堰塞湖公司在规范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工程建设安全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强调,在当前严峻形势下,堰塞湖公司要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迎峰度汛万无一失,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网;二要常态化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全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消除;三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尤其要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把提升职工素质、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融入日常推进,确保和谐稳定的企业环境和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
堰塞湖公司总经理陈文晋汇报工作并介绍工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