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率阶段性下调 养老待遇不会受影响

2016年4月15日 来源:证券日报


继去年已适当降低企业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之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并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此次社保缴费费率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上述两项措施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边晓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较高。根据我国社保政策的相关规定,从工伤、失业、生育、养老、医疗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来看,个人缴费约在10%,企业承担约在30%,对于企业来说有较大的经济负担,甚至影响到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所以,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对于企业来说,一方面能够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另一方面也能够增加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量,有利于促进就业。

  自社保费率调整消息传来以后,很多人对于社保费率降低是否会影响工资待遇以及养老待遇等问题产生了疑问。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解释称,降低社保费率后工资待遇并不会减少,主要原因在于这些政策大多是面向企业,通过降低存缴比例为企业达到“卸”负的目的,而对于职工来说,工资待遇不会发生改变。

  那么,养老保险是否会受到影响呢?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也就是说,只有职工个人缴纳数额发生改变,才会影响到个人账户养老金,进而影响到养老待遇发生改变,社保费率的调整并不会对养老待遇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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