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营改增配套操作办法将尽快公布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目前距离5月1日已不足2个月时间,这一任务已显得相当紧迫。对此,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昨天表示,财税部门已作部署安排,抓紧准备营改增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并尽快公布。据了解,财政部将抓紧启动增值税立法程序,尽快把增值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试点行业将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因此也是整个营改增中最艰巨的一环。

  另外,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的一大亮点是,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也就是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不动产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这意味着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此次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这也是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的又一次改革,使得此次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同时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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